更新时间:2018-10-16 11:23作者:王新老师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要求,我局及时安排,认真部署。在做好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学习的基础上,第二阶段突出了自查自纠、互查互纠这个重点,现根据有关要求,将个人自查自纠状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集中整治活动状况
自从开展机关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以来,我能够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局的安排部署,用心参加学习,认真查找问题。在学习方面,无论是单位组织的职工学习会,还是中心小组学习会,我都按时参加。在坚持学习的同时,我还注意对照要求,查找实际工作中和个人思想中的问题和不足,努力纠正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作风懒散、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同时,对照县委、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严明机关干部工作纪律,并且努力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同时用心带领局班子做好本单位的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把自已培养成为合格的机关党员干部,努力使本单位成为高效、廉洁、勤政、开拓型的机关。
二、自查自纠状况
局要求党组成员着重查摆问题,并根据自身工作的实际,对照局实施方案进行自查。在方式上,除了个人自查外,还动员和组织干部职工帮忙我个人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对照查找的五个重点、自己认为个人总体上还做得比较好。一是大局观念好、有强烈的全局意识。我们班子人少,既有分工,责权明确;同时,更多的合作。不管是份内份外,只要有任务,只要有利工作,有利事业的发展,大家都是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没有一点相互推诿、相互扯皮、争权夺利的现象。二是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好。在我们党组内,无论是我,还是另外几位班子成员,都做到了“大事多商量、小事多通气、无事多沟通”。在决策上,遵循“少数服从多数”,不搞“一言堂”。在日常工作上,以制度管人、管事、管已,按规定程序处理工作。三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到了不越权、不越位,涉及到个人的财经问题,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该报销的,一分钱也不多报。四是认真搞好团结,充分发挥团结协作精神。我一向把搞好团结作为我个人工作的重要要求之一,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利团结的话不说,也从不为了取悦群众而在背后对其他领导说三道四。事实上,我们班子各个成员也都十分注重搞好团结,不闹无原则纠纷。能够说,我们这个
领导群众是个团结的群众,是个战斗的群众。对此,我们的上级主管部门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另外,在平时的机关作风上,个人也是做得比较好。一是十分注意工作纪律。到了办公室,就认认真真地做事,没有擅自脱岗。二是职责感较强,精神状态好。三是能不断充实自已,努力提高工作技能和效率。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坚持学习,努力使自己不掉队。办事比效率,工作标准要求较高。当然,与越来越高的工作要求相比,与不断发展的形势相比,个人身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