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9 17:08作者:三水老师
一、对两个《条例》的资料及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理解
两个《条例》的实施,是理论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坚持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体现了党内民主,加强了党内监督,保障了党的权益和先进性。两个《条例》作为党内的配套措施,资料上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我们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又各有特点、各有侧重。《党内监督条例》侧重于事前监督,监督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条例》侧重于事后的处理,适用范围主要是违犯党纪,就应受到纪律追究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这是一个不一样的地方。此外,两个《条例》的依据和发源有所不一样。《党内监督条例》根据中国共产党的党章制定的。《纪律处分条例》是按照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际来制定的。
1、对《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首先,制定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党的十六大指出,要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条例的制定,证明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其次,制定条例是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在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持续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身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条例的出台,是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新的进展的状况下,加强党的执政潜力和深化党的执政效率的历史性和必然性的产物。从我党来讲,个性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党一贯的思想,各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下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状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潜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