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2 16:33作者:王华老师
王传喜,男,汉族,1968年9月出生,199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兰陵县卞庄街道代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是党的十九大代表,省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曾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2018年6月29日,中央宣传部授予王传喜同志“时代楷模”称号。
王传喜同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模范践行者,是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涌现出来的时代楷模,是践行新时代沂蒙精神的表率,是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中的先锋模范,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优秀干部代表。他自1999年3月担任代村党支部(党委)书记19年来,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率领村“两委”班子和党员干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筑牢村庄发展根基;团结群众发展现代农业,壮大集体经济,实现村民共同富裕;积极推动乡村有效治理,倡导文明新风,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使代村从一个村集体负债380多万元“脏乱穷差”的落后村,发展成为全村各业总产值26亿元、集体经营性收入1.1亿元、村集体资产12亿元、村民人均纯收入6.5万元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领头羊”、乡村振兴的“排头兵”,曾获“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级文明村”等荣誉称号。王传喜同志的先进事迹,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忠诚、情系群众、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充分体现了基层干部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创新实干、尽职尽责的崇高精神。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省委决定,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向王传喜同志学习活动。
向王传喜同志学习,就要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听党话、跟党走,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入党誓言,始终为了党的事业和群众利益冲锋在前;学习他干事创业、主动作为的担当精神,勇改革、敢创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不断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学习他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为民情怀,舍小家、顾大家,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学习他以身作则、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不贪名、不图利,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自觉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用模范行动树立基层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