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2 11:33作者:王新老师
三、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是促使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理念的直接体现。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警民关系是构成和谐社会的要素。当前,由于少数民警违法违纪或执法不当,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过度渲染,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导致部分群众对公安工作不理解、不支持。古人说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就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以良好的业绩和形象取信于民,夯实公安工作群众基础。一要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打牢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思想基础。二要提高公安民警业务素质,练就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改善公安机关的形象。三要加强公安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增强警务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四要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消除警民之间沟通渠道上的障碍,缩短警民之间的距离。五要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实施公共关系活动,主动化解警民误解、冲突所引发的形象危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