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4 14:09作者:李一老师
四是强化公仆意识,改进工作作风。
作为公务员,“为人民服务”这一主题是永恒不变的。我局学员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了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让人民满意”为最高追求成为自己工作的努力方向。为此,在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上定下了更高的目标和标准。努力做到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力争在求真务实上下功夫,每一项工作,每一项决策,都要以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有利于维护人民利益为标准,实事求是地部署、推进和评判,在工作中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在谨慎和谐上做文章,行使职权、做出决议决定,坚持依法依规慎为,充分考虑现实可行性,工作中目标一致讲究配合,不盲从,不跟风,以真诚之心做公平之事,与上下级和同事相处中讲友谊、讲舍得,讲宽容与忍耐。
五是明确努力方向,谋求有所作为。
通过学习培训,我局学员明确努力方向是成为合格的公务员,方法就从正视差距,树立信心开始,以能力培养为根本,抓学习,勤工作,强素质,严要求,树形象,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正如培训中所体会到的,一个人办文办事和口头表达能力的培养只能是“积之愈厚,发之愈佳”,没有处处留心皆学问的求知意识和持之以恒点滴记存的学习过程,是不可能“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的。我局学员以这次培训作为一个良好开端,努力探寻学习进步的方法,提升学习进步的能力和素质,创造良好的个人条件,当工作需要和组织考虑时,有能力圆满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不辜负领导、同事的信任和重托。
作为一名公务员,尤其是人民警察。肩负着党和政府的重托,肩负着人民的期盼,“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是一名公务员永恒的追求,“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公安工作的总要求。我局学员将坚持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在不断更新知识水平和结构的同时,以“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的做人做事态度,扎实工作,看重职责,看淡名利,珍惜党和人民给予的干事创业的舞台,珍惜有限的工作时间,为做人民群众满意的人民警察而不懈努力。
20XX年9月15日—20XX年10月15日,根据省交警总队的安排,我非常有幸的在警察学院参加了20XX年第一期新录用人民警察(交警类)初任培训班。这次培训,也是我毕业5年后,再度回到学院经行教育。所以非常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在课堂上认真听讲,在训练场上严格训练,严格遵守纪律,服从组织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