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4 14:07作者:三水老师
四是强化公仆意识,改进工作作风。
作为公务员,“为人民服务”这一主题是永恒不变的。我局学员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了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让人民满意”为最高追求成为自己工作的努力方向。为此,在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上定下了更高的目标和标准。努力做到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力争在求真务实上下功夫,每一项工作,每一项决策,都要以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有利于维护人民利益为标准,实事求是地部署、推进和评判,在工作中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在谨慎和谐上做文章,行使职权、做出决议决定,坚持依法依规慎为,充分考虑现实可行性,工作中目标一致讲究配合,不盲从,不跟风,以真诚之心做公平之事,与上下级和同事相处中讲友谊、讲舍得,讲宽容与忍耐。
五是明确努力方向,谋求有所作为。
通过学习培训,我局学员明确努力方向是成为合格的公务员,方法就从正视差距,树立信心开始,以能力培养为根本,抓学习,勤工作,强素质,严要求,树形象,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正如培训中所体会到的,一个人办文办事和口头表达能力的培养只能是“积之愈厚,发之愈佳”,没有处处留心皆学问的求知意识和持之以恒点滴记存的学习过程,是不可能“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的。我局学员以这次培训作为一个良好开端,努力探寻学习进步的方法,提升学习进步的能力和素质,创造良好的个人条件,当工作需要和组织考虑时,有能力圆满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不辜负领导、同事的信任和重托。
作为一名公务员,尤其是人民警察。肩负着党和政府的重托,肩负着人民的期盼,“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是一名公务员永恒的追求,“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公安工作的总要求。我局学员将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在不断更新知识水平和结构的同时,以“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的做人做事态度,扎实工作,看重职责,看淡名利,珍惜党和人民给予的干事创业的舞台,珍惜有限的工作时间,为做人民群众满意的人民警察而不懈努力。
警察培训心得体会范文四:
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指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在长期的警务活动和社会交往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具有公安职业特色的处于核心地位的共同意识。这种共同意识具有阶级性、民族特色、时代特色、公安职业特性。包含以下内容:第一,鲜明的政治和社会责任;第二,强烈的团体意识;第三,正确的激励原则;第四,坚定的理想和追求;第五,可靠的价值观和方法论。
一、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培育的途径和过程
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公安机关广泛倡导,精心培育,反复锤炼;需要系统规划,长期努力,从点滴做起。有如下七个方面:
第一,灌输教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作为一种先进的群体意识,不可能自发地形成,不会在公安警务实践中自然而然地产生,自然离不开教育。灌输教育是整体教育的一个有效方法。
第二,实践养成。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培育过程,它要求每个民警在警务管理和各项社会活动中,时时注重良好精神风貌的养成,要从小事做起,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寓精神培育于细微之中。比如:开展“爱民月”活动、“警民共建”活动以及反对特权思想,纠正公安行业不正之风活动、反腐倡廉活动等,都可以增强民警爱民和纪律作风意识,强化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底蕴。
第三,榜样示范。公安英模和先进群体无不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伟大的人格力量和崇高的精神境界使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具体化、形象化,能使民警在无形中感到有形,学有样子,赶有目标。济南交警、漳州110、本溪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