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17:06作者:三水老师
态度恶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造成项目流失、税源流失等问题,严肃查处。要注意透过案件的剖析,从中发现相关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弊端和漏洞,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措施。
三、务必完善服从服务第一要务的监督体系
要完善制度规范,保证监督有据可依。一是完善廉洁从政规范。适应形势的发展,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制度、规定、要求等进行清理,保留适用和管用的,及时根据新状况、新问题、新要求制定新规范。二是健全权力运行程序规范。以"权、钱、人"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公共权力程序运行规范,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和程序,逐步向法制化发展,构成良好的法制环境。重点从加强审批权、执法权、处罚权、资金调拨权、项目合作权等方面的监督入手,关卡前移,提前介入,加强监督,对违反规定和纪律的行为坚决进行查处。三是注重创新体制规范,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财产申报、财产公示等制度,逐步推行职务消费货币化等。对大项目招投标、大额度资金使用、国有资产重组并购等重大事项,要完善制度和规范运作程序,以制度来保障工作的规范。要完善监督体系,强化事前事中监督。要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要在加强教育的同时,注重从事后查处为主向事前监督为主转变,在造就带头加快发展的干部队伍上着力。事后查处能够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在现阶段,不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是不现实的,但光靠事后查处是远远不够的,查处不是目的,务必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切实搞好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把党内监督与法
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党派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万事人为本。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会干事的人有位置,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奖励,努力营造谟发展、干实事、创大业的良好环境。
四、要完善考评体系,切实提升监督效果。
一是健全考评机制。不断完善各种廉政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考核制度、实绩考核制度、廉政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制度,以及"一把手"述廉考廉、领导干部经济职责审计等,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二是定量评价系统。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系统,使党风廉政建设的评价科学化、数量化、精确化,发挥评价、监测、导向、预警功能,为领导决策带给依据。三是严格监督追究制度。完善对各级党政"一把手"、执纪执法部门、掌管人财物的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强化"职责考核"和"职责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