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16:38作者:李天扬老师
二要始终坚守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一心为民、两袖清风,公正审判、清正廉明,这是一名法院干警最基本的行为准绳。组织上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也时常为大家敲警钟,我们一定要铭记在心。党员干部不廉洁,不仅会破坏党群关系,败坏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更会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利益。有些党员干部并非学识不高,能力不强,就是因为未能廉洁自律,最后跌入犯罪深渊,给自己,给家庭,给社会,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因此,作为法院干警,特别是党员干警,一方面我们要积极投身实践,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党性修养、增强群众观念、改造精神世界,勇于到艰苦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中打拼磨练,到最基层、最困难、群众最需要的地方锤炼自己,干出一番业绩,增长自己才干。另一方面,要时时记得警钟长鸣,慎独慎微。“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一个人在生活上不拘小节,在思想上放松警惕,就会不自觉放纵自己,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最终一失足成千古恨。“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应始终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用党章党纪严格约束自己,用先进的思想道德对照检查自己,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自己,排除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三要正确行使手中的审判权,努力为人民把好秤,掌好舵。从历史渊源来看,我国是一个“官本位”社会,“学而优则仕”、“升官发财”等传统观念在百姓心中根深蒂固。有鉴于此,作为一名新时期法院干警,我们非常有必要从内心深处来抵御和摒弃腐朽思想的侵扰,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首先是要从根本上清楚手中的权力究竟从何而来。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任何一名干部,不管是由选举产生,还是由上级委任,都是受人民的委托或授权。因此行使审判权时要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社会监督,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其次要懂得如何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人都说,不受羁束的权力会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容易产生绝对的腐败。正因为如此,所以近年来我们党特别强调以法治国,强调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审判,以及对审判权运行的监督。对于领导和权力的问题,邓小平同志曾精辟指出,“领导就是服务”,形象地表明权力只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掌权只是为人民服务的机会,用权是为国家为人民造福祉谋利益。因此,我们要始终把“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廉洁司法,艰苦奋斗,尽职尽责,鞠躬尽瘁,真心诚意为党、为人民审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