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5 21:05作者:李一老师
讲规矩是具体的,不能停在口头,要落实到行动上。比如,不能拉拉扯扯,搞各种名目的小圈子、小团伙;不能任人唯亲,搞封官许愿、私相授受、封妻荫子那一套;不能满嘴跑火车,对党的重大决策、市委重要部署乱发议论、滥评妄议;不能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会上不说、会后乱说;不能当“小喇叭”“小广播”,到处打探传播小道消息;不能明哲保身、“爱惜羽毛”,对一些错误言行不闻不问、听之任之;不能自行其是、目无组织,重要事项不请示不报告、议事开会跑风漏气;不能滥用权力和影响,到处说情打招呼,干预司法执法,干扰正常工作;不能自由散漫,不安心工作,随意脱岗离岗;不能浑浑噩噩,成天吃吃喝喝、不务正业,等等。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讲规矩。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引人注目,具有示范效应,应当作好表率。既要不失“大节”,又要坚守“小节”。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不能拿规矩当“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切实树立规矩意识,心里时刻有规矩,时时处处重规矩,脑子里时刻有一盏“红绿灯”,清楚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什么地方能去什么地方不能去,什么饭能吃什么饭不能吃,什么人能交往什么人不能交往,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