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7 22:52作者:王华老师
总之,听了张老师的讲座,结合自己的理解和教学实践,谈了以上的想法,或许所获、所思有偏颇的地方,但却是我内心的想法。我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不断的学习、思考、实践、反思,让自己有一个更大的提升。
一、对主体参与式课堂教学的理解
在传统的意义上,课堂被我们视为一个场所,是教师和学生学习课本知识的场所,是学校进行教育活动的重要场所,是使儿童接受教育的场所,等等。有时,我们又将课堂看成是无形的,如每天每个教师上的每堂课;有时,我们也将课堂看成是有形的,如一定的空间和布局等。这样,使我们总是把课堂理解为教师权力主宰的、教授知识的、学生被动接受的场所。在这个场所,一切都为着知识而存在,教师为传授知识而存在,学生为接受知识而存在。这种以知识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以教案为中心的课堂,是学校课堂的主流形态。这样的课堂观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对于主体参与式课堂教学模式的建构来说,课堂应当是“师生生命相遇,心灵相约的场域”,应当是“学生精神的家园”。它可以被视为这样的地方:是一个让学生生命充盈着灵气、智慧、活力和情感的地方;是一个引导学生自我鼓励、唤醒、发现的地方;是一个引发学生思维和想象的地方;是一个让学生展示经验和形成能力的地方;是一个善待幼稚、点燃创造的地方。
有了对课堂的重新理解,“课堂教学”也就有了其新的含义。以往我们对课堂教学总是在“你教我学”、“先教后学”、“你讲我听”、“你说我记”这样一个单向度的层面去认识,其结果是,教与学双方是分离的,教与学的方法是机械被动的。新的“课堂教学”,是在师生真正的双向互动层面,尤其是在确立学生主体地位的基础上体现出这样一些基本含义:教因学而在、教基于学、教为了学、教学生会学。也就是说,教师教的出发点、立足点是学生学的特性、需要和心理规律,教师教的内在根据是学生的学。如果离开对学生学的研究,离开对学生学习的把握,教师的教也就失去了基础。因此,新的课堂教学必须以学生为主体,必须使学生能够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