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6 21:00作者:王华老师
2、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落实“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针对社会反应必须严惩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包养情妇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作为一个拥有8800多万名党员的世界第一大党,作为一个领导13亿群众的最坚强执政党,作为一个历经风雨飘摇依然初心不改砥砺前行的核心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风雨历程本身就是一部波澜壮阔、艰难曲折的奋进史。尽管今日之中国共产党,已经创造了历史上、当今国际上所有政党都无法创造的辉煌成绩,但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保持着居安思危“温水煮青蛙”的忧患意识,“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党面临的最大风险和挑战是来自党内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这一精准论断,既是对党的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同时也是立足当前形势,作出的精确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