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9 21:54作者:王新老师
各级党委是党校的办学主体,坚持党校姓党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担负起办好建好管好党校的重大政治责任,把党校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安排,不断加大对党校的投入,解决制约和影响党校发展的重大问题,切实改善党校办学条件。
第一,坚持引进与培养相结合,切实提高师资水平。坚持“能进人、进能人”的要求,注重从高校、地方以及其他部门单位招录和引进符合党校教学要求的优秀人才。以学科学术带头人为主体,加强拔尖人才、学术领军人物、中青年教师培养,努力形成人才梯队。支持年轻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组织骨干教师赴发达地区考察学习,选派优秀教师到上级党校(行政学院)、知名高校和出国(境)参加培训和深造。加大党校教师到党政机关或基层挂职锻炼、蹲点调研力度。建立教师跟班学习制度,增加教师“接地气”的机会。党校课堂要有吸引力,离不开名师。要实施“名师工程”,培养知名教师。县级党校应有“田秀才”“土专家”,省、市级党校应有叫得响的名师名家。
第二,坚持专职与兼职相结合,切实优化师资结构。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以多种形式和途径选聘各方优秀人才。比如,通过教学比赛和精品课程选评,建立全省党校系统师资库;定期安排外请报告,选聘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知名专家学者来党校讲课,建立客座教授库;设立异地教学基地,选聘当地优秀教师、专家学者和党政领导干部担任基地教师,建立异地培训师资库;以学术报告、重大理论问题研讨辅导为载体,聘请全国知名专家学者、政界重要人士等来党校讲座,建立面向全国的专家信息库等。与此同时,加强兼职教师队伍规范管理。一方面,建立严格的兼职教师准入与退出机制,加强聘期管理。另一方面,根据教学评估效果和教学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实行动态管理。此外,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制度。目前,湖南已出台《关于建立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的意见》。下一步,将坚决落实中央要求,推动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常态化。
第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切实加强师资管理。考核评价具有“指挥棒”作用。要围绕教学、科研、咨询等主业主责,建立健全相应考评机制,并力求细化、量化、固化,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散。还要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加强岗位激励、待遇激励、荣誉激励,增强职业成就感、获得感、荣誉感,让党校教师安心党校工作。再就是建好用好退出机制,坚持既要“输血”,又要“造血”,还要“换血”。通过推行教师竞争竞聘上岗,加强教学科研竞赛评奖、系统大比武等,让能者优者脱颖而出,让庸者差者无舞台。探索建立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着力打破身份地域限制,切实解决优秀人才进不来上不去、平庸之辈下不来退不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