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4 21:19作者:王新老师
五是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党员领导干部既要有自觉接受监督的坦荡胸怀,又要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一种内在的自我需求,更要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一种修养和气度来培养。要把监督看作是一种约束,一种爱护,一种警戒,把监督视为人生的“安全网”、“防火墙”和“防腐剂”,从思想上真正欢迎监督,行动上真诚接受监督,让组织、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成为拒腐防变的重要屏障,才能保证自己不犯和少犯错误,即使犯了错误也容易改正。
六是要强化表率意识。廉洁方能聚人,律己方能服人,身正方能带人,无私方能感人。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可能成为社会公众的焦点和效仿的榜样,对广大的人民群众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其能否做到清正廉洁,对党风和社会风气影响重大。古人讲“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干干净净,带头遵守制度,管好家庭、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处处发挥表率作用,才能站得正,立得直,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才能有很强的影响力、感召力。
七是要强化风险意识。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可以使人高尚,也可以使人堕落。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逐步健全和完善,权力的运行必将更多的被置于阳光和监督之下,领导干部日益成为监督的对象、诱惑的目标和“攻击”的靶子,这足以使领导干部时刻处在危险之中,腐败的成本也将越来越大,领导干部实际上已经成为一个高风险的高危职业,如果不能洁身自好,廉洁从政,就难以抵御诱惑,抗拒风险,最终滑向腐败的深渊。
八是要强化敬畏意识。要敬畏权力这把“双刃剑”,切实把权力作为一种责任,不要在权力的面前失足;要敬畏人民,切实把人民当作主人和父母,不要在人民的唾弃中倒下;要敬畏组织,切实珍惜组织的培养和提拔,不要让自己的言行给组织的形象抹黑;要敬畏法纪,切实把法纪当作约束和保护自己的护身符,不要在法纪的约束前出轨;要敬畏职责,切实承担起神圣的使命,不要在工作上失职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