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6 23:17作者:王华老师
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必须反对两种错误的思想倾向。
一是要反对思想僵化,反对一切从本本出发。那种本本上有的不许改动,本本上没有的不许说、不许做的思想,是一种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是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的巨大障碍。我们看形势、想问题、办事情,一定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一定要把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前的国内外形势发展结合起来;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一定要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进行实事求是的研究,以解决当前革命斗争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各种理论和实际问题。
二是要反对和批判否定社会主义道路,否定无产阶级专政,否定党的领导,否定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错误观点和修正主义思潮。社会主义是中国走向繁荣富强的唯一正确的道路;无产阶级专政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胜利的保障;党是领导全国人民实现现代人的核心力量;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指导我们进行革命的建设的理论基础。在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斗争中必须始终坚持这四项基本原则。
党的各组织、各部门、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自觉地、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对党的路线和党的领导采取对抗、消极抑制或阳奉阴违的两面派态度,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
二、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
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人中央到基层的各级党的委员会,都要按照这一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是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的重要任免、调动和处理,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委集体决定的问题,应该根据情况分别提交党的委员会、党委会或书记处、党组集体讨论决定,而不得由个人专断。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许用其他形式的组织取代党委员会及其常委会的领导。常委成立研究处理任何专题的组织,必须在常委领导之下进行工作,不得代替常委,更不得凌驾于党委之上。
在党委内,决定问题要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书记和委员不是上下级关系,书记是党的委员会中平等的一员。书记或第一书记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意见,不允许搞“一言堂”、家长制。
各个领导成员之间,要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善于合作。大家都要自觉地维护党委集体领导的威信。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时候,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与人为善。常委会讨论重大问题,要让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讨论中发生了分歧,既要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又不可议而不决,耽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