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5 21:43作者:王华老师
另方面:“推进”扶贫开发。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这不是一般性的口号要求,而是集中体现了党对“三农”工作、扶贫开发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是新形势下破解“三农”难题进而推进扶贫开发的战略举措。新农村建设、特别是扶贫开发虽然提得比较早,但是这次又赋予了新的内涵。重要的有三点,一点是新农村建设与扶贫开发并重,这是第一次提出,意义重大。两者要有机结合,新农村建设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新农村建设;二点是“深入推进”,这是程度问题,就是要向纵深拓展;三点是生产生活条件要“全面改善”,而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甚至“打亮点”、“造风景”。这是基于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提出的高要求、新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贫困地区。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即:一是坚持城乡一体化思路。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这是贫困地区必须长期坚持的。因此,从规划起就要城乡一体,统筹考虑,特别要给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作化结合起来思考。二是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这几年,中央和地方各级在这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效,要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三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尤其要强化基础设施、培育特色产业、提升农户能力、加大公共服务、全面社会保障、加强生态保护等。四是把易地移民搬迁与之相结合。五是实施多村连片扶贫开发。
再方面:“减少”扶贫对象。扶贫对象,又叫贫困人口,也称贫困居民。扶贫对象的增减,目前主要与农民纯收入相关联。对大幅减少扶贫对象,可能产生两种模糊认识,一种是“快速论”。比如xx按2300元扶贫标准,20xxx年末有农村扶贫对象912万人,比上年减少444万人。20xx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6128元,比上年增加1041元,20xx年增长目标为13.50%以上,力争增长突破15%以上,从目前情况看,可望保持去年增长水平,那么,2012年末扶贫对象也可能减少400万人左右。照此下去,在“十二五”期间,即可减完。这就自然会产生“扶贫还扶什么”的问题。另一种是“难度论”。按照现行2300元的扶贫标准,20xx年全国农村扶贫对象为1.22亿人,比上年减少600万人。当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比上年增长1058元;据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20xx年中国农村政策执行报告》预测,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有望接近10%。据此推测,今年减少扶贫对象规模可能小于或等于上年。若这样,今年末的扶贫对象约为1.16亿人。假如到2020年,扶贫对象减为零的话,今后平均每年要减1450万人,难度是有的。假设“大幅减少”的“幅”在六至八成的话,每年也约要减少870万人至1160万人。上个10年平均每年减少673.40万人,简单类比来看,难度应当是有的。但是,必须看到,一定时空内扶贫对象的增减,最主要因素取决于扶贫标准、扶贫方式和国家总体经济走势。上个10年国内生产总值由89404亿元上升到397983亿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由2253元上升到5919元,分别增长3.45倍与1.63倍,同期扶贫标准由865元调整到1274元,仅上升0.47倍。为确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的十八大不仅确立了重大理论观点,而且也确立了重大方针政策、作出了重大工作部署,这对扶贫开发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和条件,特别是其中的“两个倍增”和“缩差”目标以及新“四化”等重大政策措施的预期作用,即便考虑到在这期间扶贫标准的必然提高,“扶贫对象大幅减少”也应当是完全可以办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