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0 21:42作者:李天扬老师
三、坚持纪挺法前,践行“四种形态”
严明纪律要求,目的不是处分人,而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防止小错变大错,小问题成大问题。有效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约谈函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既要依纪严惩不收手不知止,对抗组织等行为,又要给予主动改正错误的机会,让党纪重
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对腐败分子,先给予纪律处分,再坚决追究法律责任,让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作为乡镇基层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腐败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动真碰硬,加大约谈、函询力度,对乡镇站所长、村两委负责人等重点人群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咬耳朵”吹吹风,“拉拉袖子”提提醒,“红红脸”出出汗,把纪律挺在前面基层干部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心得体会心得体会。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基层干部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心得体会范文3】
对于从严治党来说,不论是纪律建设、作风建设,还是反腐败斗争,都离不开有效的党内监督。怎样才能更好强化党内监督?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对此作了系统阐述。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和全面贯彻这一重要讲话精神,对于创新党内监督体制机制、正确开展和强化党内监督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