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5 22:45作者:李天扬老师
真抓实干,在推动工作中促发展。“三项机制”的根本目的在于激发干部活力,促进各项工作。一是坚持用“大数据”思维评价发现干部,突出“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这一重点,严守任用关口,规范干部提名、考察、选拔、任用等工作。结合县乡党委换届,加强对班子的综合研判,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干部,真正把那些敢抓敢管、担当有为、埋头苦干的干部用起来,把那些能力一般、有位无为的干部调整下来,充分发挥干部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二是以基层党建“百日提升行动”为抓手,通过健全完善党建责任落实机制,构建起清单化明责、项目化履责、制度化问责的党建责任落实链条,采取网格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常态化督查、公开化曝光等方式,每月对排名前2名及后2名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2次排名垫底或2次出现同样问题的单位,对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有效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促进了基层党建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围绕县域经济发展、脱贫攻坚等工作,健全完善日常评价评议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
突出实绩,注重民意,接受监督,综合运用“听、查、看、访”多种手段,考准评实干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聚集推动提速转型发展的正能量。
贯彻落实“三项机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对于提振促进发展精气神,打赢脱贫攻坚战,必将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我们要以锲而不舍、抓铁有痕的决心,让“三项机制”真正成为激发全县干部干事创业的“催化剂”,成为推动“三个宜君”建设、实现同步够格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助推器”。
一、充分认识“三项机制”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