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1 22:48作者:三水老师
四、实施方法
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自2017年3月中旬至5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3月10日-15日)。市民政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在全局掀起学习高潮。全局干部要人人参与,全员覆盖,切实增强学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在民政网站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在全局上下努力营造深厚舆论氛围。
(二)集中学习阶段(3月15日-4月30日)。全体党员干部要将“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列入本年度重点学习内容。
1.开展专题辅导讲座。邀请市纪委有关领导为全局干部作专题辅导报告,解疑释惑。辅助学习。
2.组织“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采用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原文上,遂字遂句、遂章遂条地学习,真正学懂、学透、学通,并深入开展学习交流,讲感受、谈体会、话收获,以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使“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3.主要领导上主题党课。局主要领导要为局机关全体党员上一堂“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主题党课,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也要为本单位全体党员上一堂“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主题党课,让广大党员干部明纪懂纪、知纪守纪、筑牢思想防线。
局机关和各二级机构对组织学习、讨论交流、专题党课情况要留存文字、影像资料,并将心得体会和讨论情况分别形成书面材料备案存档。
(三)实践总结阶段(5月1日至5月26日)。局机关和各二级机构要做到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查找机关和个人存在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在学习教育实践中,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注重调查研究,把握规律,完善制度,推进工作,努力形成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教育活动在局党组领导下开展,由局纪检组牵头组织实施,集中教育活动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把握学习方法。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准确深刻领会精神实质,防止用他人辅导代替自己学习、把专家辅导变成专家“主导”;坚持创新学习形式,多运用研讨式、调研式、案例式学习方法,在交流互动中深化认识、加深理解;坚持问题导向,在发现和解决问题上聚焦,在完善制度、规范执纪上聚力,把集中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具体措施,实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用学习推动工作落实,用工作检验学习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