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9 22:18作者:三水老师
二、法院干警必须始终坚持司法为民。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也是司法的本质要求,案件能否得到公正处理是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坚持司法为民,首先,要做到严格依法办案。宪法和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依法办案的过程,本身就是人民意志通过法定程序实现的过程。法院担负着保障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确实施的神圣职责,在任何时候、任何案件中,都必须坚持依法独立审判,坚守法律底线和司法良知,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其次,要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司法判断的过程,既是评判是非的过程,也是做群众工作的过程。人民法院审理每一起案件,都不能仅仅把它看成是一个纯粹的法
律问题,而要把它看成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社会问题。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妥善平衡各方利益关系,耐心开展说服教育工作,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实现形式公正与实质公正的有机统一。最后,要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审判活动中,法官的一言一行都受到当事人的关注,影响当事人对公正的感受。良好的作风形象可以增强人民群众对于案件处理结果的信任,反之,即便结果本身是公正的,也会因为作风形象不佳引起当事人的怀疑。人民法官必须牢记司法作风无小事,把司法为民内化于心,把公正司法外化于行,恪守司法行为规范和道德礼仪,树立廉洁、中立、文明、平和的公正形象。
三、法院干警必须遵规守纪,保持廉洁自律。
法官是人民的法官,手握人民赋予的权力,必须在纪律和规矩的框架内努力工作,为民服务。离开纪律和规矩的框架,就可能犯错,一旦犯错,人民的利益就要受到损失。因此,作为法院干警必须以更严的要求切实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组织纪律、生活纪律,既要做好工作,忠诚履职,又要做好八小时以外的事情,管好自己的手、口、身,生活健康,格调高雅。提高廉政意识,要在廉政上做到慎独、慎微、慎行,从小事上就严格要求,要三思而后行,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生活观”,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实在在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干好本职工作。要按照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对照,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防微杜渐;要进一步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用理论武装头脑,改造世界观,指导工作实践,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要做到政治上坚定,思想上成熟,工作上更加敬业,增强“廉洁从政、服务发展”的意识,在各方面起好模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