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5 16:04作者:王华老师
鼓励激励催生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举反腐“利剑”,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不断加大,制定出台了“八项规定”,政治风气越来越好。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廉而不为、廉而不勤、懒政怠政等不良问题,制约了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面对诸多难啃的“硬骨头”,必须依靠广大干部苦干、实干加巧干,这就要求要有务实、管用、有力的制度机制来作为保障。《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中多种激励方式相互作用、互为补充,激励举措具体可行,导向清晰,有利于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内在动力不足的问题。
容错纠错提供保障。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严峻形势下,部分干部出现了怕出错、怕担责、怕处分的心理,不敢担当、不善担当,影响了创新。由此而言,调动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操作性。《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为创新者容错,为担当者容错,为实干者容错,为敢担当、敢创新的实干型干部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于鼓励一些非个人道德品质因素造成失误的干部“放下包袱,勇于担当,奋发有为”。
能上能下标明底线。邓小平在《执政党的干部问题》中提出了干部“能上能下”,2015年中组部出台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各省相继出台了补充性规定。《陕西省党政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立足陕西实际,围绕7个方面情形最大限度量化,目标集中、重点突出、内容具体,形成让平庸者下、让失职者下、让不适者下的鲜明导向,有利于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外部压力不足的问题。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重点在干部。好的干部既是教出来的,又是管出来的,更是激励出来的。陕西省“三项机制”为“好干部”提供了坚强保障,激励机制是目标主题,容错机制是激励的保障,能上能下机制是激励和容错的重要补充,三者融合必将激发党员干部创业热情和勇于担当精神,催生出更多善于创新、勇于担当、务实肯干的好干部。
7月14日《陕西日报》刊发了市委副书记、市长陈俊的署名文章《落实三项机制激活力凝聚干事创业精气神》,本报今日全文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