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30 09:31作者:李天扬老师
审视当前,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和落实: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一大批党组织、党员干部成为依法治国中的中坚力量和先锋模范……
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更加充分彰显--
从实施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破解“民告官”难题,到“阳光信访”深入推进、努力化解信访积案;从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到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从简政放权、为创业创新营造良好氛围,到广泛动员组织人民依法有序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人民权益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靠人民维护。
“在法治国家中,人民不只是守法的主体,还应当成为立法、执法和司法的主体。”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说,“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
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更加感召人心--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
“法治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底线和后盾,凡是法治禁止的,通常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反对的;凡是法治鼓励的,通常也是社会主义道德支持的。社会主义道德是法治的高线和基础,法治的价值、精神、原则、法理等大多建立在社会主义道德的基础上,法治的诸多制度和规范本身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制度化和法律化。”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说。
立足中国实际,更加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鲜明指向--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全国。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实践,不断丰富和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同时也深刻昭示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唯一正确的道路,只要我们始终树立自信、保持定力,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这条道路就一定会越走越宽广。
充满信心聚力前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步伐更加坚定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