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30 09:29作者:王新老师
自“救急难”工作开展以来,芝罘区共受理各项救助申请1.3万余次,实施救助1.2万余次,累计发放救助金2770余万元。
一、提供三大保障,奠定托底救助的工作基础
(一)强化救助政策体系完善。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并结合芝罘区实际,先后出台了《芝罘区医疗救助办法》、《芝罘区临时救助办法》和《芝罘区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救助办法》等政策,在烟台市率先实现了最低生活保障、各类救助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取消救助起付线,提高救助比例和封顶线,将重特大疾病救助住院费救助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80%,救助封顶线由原来的1万元提高到3万元,并将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城市居民纳入了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遭受意外事故、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城市居民家庭展开全面临时救助。同时,将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家庭收入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重大灾害等原因造成支出过大的,通过急难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有效的发挥急难救助“托底线”的强大功能。
(二)强化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为保障基层服务救助队伍充实有力,芝罘区多措并举配齐配强民政工作人员,全区13个街道现有民政工作人员54人,社区民政协管员146人,满足了日常工作运转的需要。同时,定期组织街道及社区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培训、社会救助平台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服务水平。
(三)强化救助资金落实保障。完善以财政为主体、社会捐赠为补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保障了托底救助制度的长效性和可持续性。每年区财政在足额拨付低保金的同时,还按照临时救助资金300万元、医疗救助资金300万元、教育救助资金210万元的标准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区慈善总会则多方链接社会资源,设立慈善救助专项账户,每年面向社会开展爱心捐助活动,年接收捐款1100余万元,全部用于教育、医疗等救助,实现了救助资金的多元化保障渠道。
二、创新三项机制,确保救急救助规范运作
(一)创新“主动发现”机制,确保急难对象早发现。芝罘区依托社区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广泛动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主动发现其困难,帮助其提出救助申请。建立“急难”对象绿色通道,对于因紧急性、突发性事件造成生活困难或住院就医确实有困难的群众,实行“先发救助金、后补手续”的人性化制度,大力缓解了困难群众“因贫弃医”的现象。为保障“救急难”绿色通道运转高效,芝罘区设立了100万元的“救急难”专项基金,迅速反应、专项专用,有效地帮助困难群众解燃眉之急,渡过难关。同时,芝罘区建设了“89000”民生服务中心,开通全区统一的“89000”民生服务热线,畅通了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和报送困难情况的渠道,多维联动,确保急难险情早发现、早申报、早核查、早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