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9 15:15作者:李一老师
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三)
7月20日,湖北省人社厅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安丽同志要求,要认真学习原文、结合职责讨论,完善健全制度、规范执行到位。
陈安丽同志领学《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上的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传达学习李鸿忠、侯长安同志在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座谈会上的讲话和省纪委关于鲁志宏、杨泽柱案件的通报,以领会领导讲话精神加深对《条例》的理解,“以案说法”提高党员干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的自觉性。
陈安丽强调,问责条例是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重点突出、高度凝练、简便易行、非常重要。一是要认真学习原文,结合职责讨论。厅党组成员和其他厅级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讨论,在下周之前,厅属各党委(党组)、总支、支部都要认真组织学习,层层结合职责开展讨论。二是要完善健全制度,规范执行到位。制度是管党治党的“治本”之策,是按照既定目标,按正确方向推进和实施的保证。要根据形势需要和新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制度,突出制度的激励性和约束性,制度不仅仅是约束,更重要的是激励;不仅仅是处罚,更重要的是引导。制度要有可操作性,从事物的发展规律出发来考虑,从人性的弱点出发来考虑,有用而设,精炼简短,责任清晰。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言在必信、法在必行。制度最伟大、最重要、最关键在执行,要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开展经常的检查督导,对执行好的表扬,对执行差的批评,以真问责倒逼责任真落实。近期,要重点做好机关运行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专项经费管理制度的完善。
人社厅党组成员和其他厅级党员领导、机关和公务员局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集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