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9 17:47作者:李一老师
三、敢于负责,强化分管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有些党员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个别党员干部对违纪现象麻木不仁,甚至拉帮结伙,官官相护。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给不正之风以滋生蔓延的土壤。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作为镇党委宣传委员,要切实负起宣传准则、条例的责任,对分管的文化、教育、卫生、计划生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兽医等部门的党内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螺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