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5 11:44作者:才子老师
就责任形式来说,既包括政治责任,也包括法律责任。党纪严于国法,是进行主体责任追究的基本依据。但也应注意,不能以党纪代替国法,对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追究。对于不能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要依据党内规章制度进行问责;违反国家法律的,还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交由司法机关查办。
【普通党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热点辨析心得体会2】
党建工作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业务工作相辅相成,这是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遵循。然而,在现实中我们常常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党建工作还是难以真正与业务工作相辅相成,二者存在相脱离的“两张皮”现象,甚至出现党建工作被虚化的问题。这种“两张皮”现象既不利于党建工作,也不利于业务工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举措加以解决。
导致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内容不同。党建工作主要是做人的工作,业务工作主要是做事或物的工作,对象的差异容易导致“两张皮”现象。二是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特点不一样。业务工作抓一抓就有效果,周期较短;党建工作是做人的工作,工作周期长,短时间内一般难以见到明显成效。这使不少领导干部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业务工作上,而对党建工作不上心、不热心。三是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考评体系不同。业务工作的考评体系相对简单,容易形成统一标准;党建工作考评体系相对复杂,不容易形成统一标准。四是党建工作者兼职化现象比较普遍。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经常出现行政人员兼做党务工作的情况。人的时间和精力毕竟有限,很难做到同时兼顾,最终往往导致抓业务多、抓党务少的结果。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现象,固然与二者在工作内容、工作特点上的差异有关,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认为党建是“虚”的、业务是“实”的,从而使党建工作成了脱离业务工作、失去针对性和目的性的“花架子”。
当前,一些干部出问题,许多情况下并不是因为业务水平差,而是在对党的忠诚度和对人民的责任感上出了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搞成了“两张皮”,甚至把党建工作虚化了。党建工作跟不上,不能与业务工作相辅相成,久而久之就会使一些党员干部忘记了共产党员应有的理想信念,忘记了党章党规,犯错就在所难免。从这个意义上说,党建工作抓不好,业务工作最终也会“塌陷”,业务工作必须与党建工作有机统一起来。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推动业务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