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2 10:12作者:李一老师
(二)要坚持惩防并举,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决不是要放松惩治腐败工作,不仅不能放松,而且要继续抓得紧而又紧。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继续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继续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
(三)要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治标和治本,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只有抓紧治标,严惩各种腐败行为,有效抑制腐败分子的猖獗活动,才能为治本创造前提条件。只有抓好治本,从源头上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才能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取得的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治本力度,紧密结合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务制度、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四)要严明党纪政纪,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要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办教育乱收费以及私设小金库现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五条纪律”,对其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要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
(五)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的理论建设,努力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要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党委领导下,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经受住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