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7 14:09作者:王华老师
二是谈心提醒谈话情形。面临职务、职级、岗位调整;工作中遇到困难、挫折或受到当事人不实投诉;工作中出现失误或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轻微违纪问题,尚不需要进行诫勉谈话或纪律处分的;因失职、违纪等问题受到批评和处分的;与其他干警发生矛盾、出现隔阂的;发生严重伤病或家庭重大变故的;有情绪、行为等方面表现出心里问题倾向的;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方面群众意见较大、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有影响团结言论或行为的;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发现问题苗头的;有损法官和法院形象等情形都可以启动谈心提醒谈话程序;
三是谈心提醒谈话内容。征询干警对谈话人或有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引导干警正确对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有针对性地了解情况,提出问题,帮助干警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和改进工作;准确了解干警之间发生矛盾、出现隔阂的原因,帮助干警化解矛盾、消除误解、引导干警沟通、增进团结;针对干警在工作、学习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指明方向,提出改进意见;对干警在心里方面存在的问题,邀请在心里方面有一定经验的领导和专家进行心里疏导、缓解法官压力消除负面情绪,帮助干警树立健康积极的心态;
四是谈心提醒谈话方式。一般情况谈心或提醒谈话个别进行,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采取“一对以”、“一对多”等方式进行,必要时也可以谈心、提醒或谈话一并进行。同时,对谈话人或被谈话人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如谈话人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保守工作秘密,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被谈话人要如实回答、不隐瞒真相、不得打击报复谈话人等;
五是谈心提醒谈话结果。建立谈话提醒谈心档案,对提醒谈话后仍不改正错误、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干警遭受的不实投诉或举报,在查明情况后,在适当范围及时澄清,还干警以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