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0 14:04作者:李一老师
其次是新闻采编人员。新闻采编人员是国家秘密的接触者、采编者和传播者,又是国家秘密的捍卫者和国家保密法律的主要执行者。要通过教育使他们认识到:保密立法,至高无上,只能遵守,不能违背。在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允许一个国民泄露国家秘密,新闻工作者也不例外,这成为新闻从业人员的戒律与共识。要通过剖析正反典型事例等警示教育,告诫新闻采编人员正确认识和处理新闻竞争与新闻保密、新闻自由与新闻纪律、新闻保密与知情权等关系,牢固树立国家利益至上、国家法律至上的观念,牢记并履行自己签署的协议和庄严的承诺,将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自觉融入采、写、编、审、校、印(上网)等各个环节中,把保守秘密作为一个实际的不可稍有疏忽的工作步骤纳入整个工作流程,纳入正常的业务工作管理范畴,使防止泄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日常化。
三是保密岗位的工作人员。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他们在保密法制教育方面的组织和骨干带头作用,在保密执法方面的示范和监督检查作用,以及在保密规章制度制订方面的参谋和桥梁沟通作用;另一方面,要教育他们又红又专、爱岗敬业,对他们不断加强正规、系统和专业化的保密工作及保密法制教育培训,逐步建立健全对保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考察、考核、交流和奖惩等管理制度,全面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养、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四是其他工作人员。广大群众是国家秘密的共同维护者,有责任也有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可通过召开会议、举办讲座、印发简报、橱窗专栏、音像宣传、专题展览、知识竞赛、培训研讨、文艺娱乐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将保密法制教育寓于其中,扩大受众的宣传教育面,在普及的基础上抓提高,在提高的带动下抓普及,使员工真正理解“守法光荣,违法必究”的含义,从而提高新闻单位全员的保密素质和政治觉悟,为保密法律法规在新闻单位的全面贯彻落实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教育心得体会【2】
涉密信息管理是保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的飞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检察机关涉密信息管理工作面临着大量新情况、新问题,面临着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本人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院机要保密员,通过对保密工作的开展,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隐患和问题,亟待引起重视。
一、基层检察院涉密信息的来源
基层检察机关涉密信息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渠道:一是上级检察机关下发的文件、刊物、资料;二是同级党政机关、人大等部门下发的文件、刊物、资料;三是检察业务工作中形成的涉密案卷、材料、文件、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