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9 11:49作者:三水老师
在工作纪律方面,根据党章第三十一条对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的规定,新增了对“不按照规定给予处分”“不按照规定落实处分决定”“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等行为的纪律处分条款。根据党章第二条关于“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的规定,新增了对“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和公共财政资金审批等行为”的纪律处分条款。根据党章第三条规定的党员应当履行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义务,新增了对“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的秘密”“私自留存党组织的资料”行为的纪律处分条款。
在生活纪律方面,根据党章第三条规定的党员应当履行的“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等义务,新增了对“奢靡之风、享乐主义、追求低级趣味行为”和“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的纪律处分条款。
【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心得体会3】
在全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这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之后,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当前,部分党员党的意识淡薄、组织观念淡化,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观念不强,说到底都与党章意识不强,不了解党章要求,不能很好地遵守党章、贯彻党章有关。因此,笔者认为,党员要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两学一做”唤醒党员的“党章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部分党员不认真学习党章,或者是囫囵吞枣式的学习,对相关的内容没有深刻领会,对党的理论和方针路线政策理解不到位,就会导致在执行时与中央不一致,影响了政策的成效,甚至给人民群众造成损失;对党规党纪没有认真学习,导致部分党员干部漠视党规党纪,导致部分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不规范,甚至起到不良的示范作用。
认真学习党章是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只有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才能真正做到严格按照党章办事,严肃遵守执行党的各项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