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7 09:02作者:王新老师
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最前沿,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地位重要、责任重大。纪检干部重新学习党章,可以说意义重大,对照党章剖析自己,可以发现自身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等方面还存在不足,所以,有必要再静心学习,深刻反思。
谈到纪检干部学习党章的意义在于,保证纪检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作风上与中央保持一致,目的是规范纪检干部执纪行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纪检干部来说,一是要加强自身修养,对照党章要求,增强党性纪律观念,切实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二是要把党章放在案头,认真学习,常学常新,以党章为镜,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深刻反省问题,认真对照检查,剖析自己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做到问心无愧,铁面执纪。三是要积极发扬党内民主,聚焦“四风”,把问题摆在台面上,把自己摆进去,互相帮助,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只有这样方能把纪律和规矩在执纪过程中挺起来、立起来。除此之外,还要做到“三要”:
要加强党章的专题学习。引导广大纪检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牢记入党誓词,增强党的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要加强党章的宣传教育。促使广大纪检干部补好精神之钙、提高政治素养,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充分发挥纪检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干事创业,汇聚起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强大正能量。
要用好新媒体,要研究、适应、用好新媒体,增强平台的宣传、互动、管理、服务功能。广大纪检组织机构要坚持开门办平台、开放搞教育,在学用结合、交流互动、资源整合上下功夫,引导基层纪检干部自觉上平台、用平台,不断学习廉政纪检干部的先锋模范实例,使党性教育入脑入心、富有实效。
【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心得体会9】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新修订的《条例》,着力于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全面系统地梳理了党章中有关纪律的要求,并体现在具体的规定中。与原《条例》相比,新修订的《条例》中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类违纪行为的规定,均新增了体现党章要求的纪律处分条款。
在政治纪律方面,根据党章第三条规定的党员要“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的要求,新增了对“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和“对抗组织审查”等行为的纪律处分条款。根据党章第十五条规定的“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要求,新增了对“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行为的纪律处分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