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6 11:03作者:王新老师
三、警示诫勉,回访拓渠。
一是自查自纠,形成警示诫勉机制。对办公期间出现的不作为、服务意识不强、办公效率低、无故旷工、作风不正、违规违纪等行为,采用自我纠正与他人提醒相结合的方式整改,对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若无效果,则通报曝光,让“面子”挂不住,歪风留不住,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信号,从源头上防止“四风”陋习问题滋生蔓延。二是拓宽渠道,完善回访复核机制。搭建并畅通职能部门和媒体反映问题线索即时对接移送的“绿色通道”,激发群众监督的正能量,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点”上访,“线”上控,“面”上建,着力构建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的发现机制。对专项整治、集中督查、明查暗访和社会监督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要不定期开展回访复核,问题不整改不放过;必要时选择部分查否的问题进行复查,发现检查不力甚至包庇袒护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违纪人员受到责任追究,监管漏洞得以有效堵塞。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四风”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纠“四风”,治陋习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要严明纪律,提高制度执行力;要端正学风、作风、政风、树立新风;要坚持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使社会感受到改作风的新成效,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