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3 09:00作者:才子老师
重温党章学习心得体会2016五
《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的建设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则。最近通过再次深刻阅读党章,我对党章中所体现的民主思想进行了考察,颇有所获。
一、党章中深刻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思想,对党内民主建设有许多系统、全面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目标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民主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发展方向与发展目标。在党章中明确规定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作为我国立国之本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
二、民主集中制思想的内涵。在党章中规定党的建设必须实现四项基本要求,其中之一就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党章规定,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一方面,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最后的目标是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对于这个问题在毛泽东同志所著的《和英国记者贝特兰的谈话》这篇文章中面对记者的提问毛泽东同志作出了陈述:“民主和集中之间,并没有不可越过的深沟,对于中国,二者都是必需的。一方面,我们所需求的政府,必须是能够真正代表民意的政府;这个政府一定要有全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人民也一定要能够自由地去支持政府,和有一切机会去影响政府的政策。这就是民主制的意义。另一方面,行政权力的集中化是必要的;当人民要求的政策一经通过民意机关而交付与自己选举的政府的时候,即由政府去执行,只要执行时不违背曾经民意通过的方针,其执行必能顺利无阻。这就是集中制的意义。”尽管这是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作出的解释,但是现在依然值得我们深思。
三、我国要建设的民主是区别于西方民主概念的社会主义民主。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的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思想的背后是制度和程序的保障: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这一点有别于西方所倡导的民主,中国社会的民主是具有中国特色、有别于西方社会的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