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6 08:59作者:李天扬老师
另一方面,要时时记得警钟长鸣,慎独慎微。“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一个人在生活上不拘小节,在思想上放松警惕,就会不自觉放纵自己,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最终一失足成千古恨。“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应始终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用党章党纪严格约束自己,用先进的思想道德对照检查自己,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自己,排除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三要正确行使手中的审判权,努力为人民把好秤,掌好舵。从历史渊源来看,我国是一个“官本位”社会,“学而优则仕”、“升官发财”等传统观念在百姓心中根深蒂固。有鉴于此,作为一名新时期法院干警,我们非常有必要从内心深处来抵御和摒弃腐朽思想的侵扰,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首先是要从根本上清楚手中的权力究竟从何而来。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任何一名干部,不管是由选举产生,还是由上级委任,都是受人民的委托或授权。因此行使审判权时要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社会监督,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其次要懂得如何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人都说,不受羁束的权力会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容易产生绝对的腐败。正因为如此,所以近年来我们党特别强调以法治国,强调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审判,以及对审判权运行的监督。对于领导和权力的问题,邓小平同志曾精辟指出,“领导就是服务”,形象地表明权力只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掌权只是为人民服务的机会,用权是为国家为人民造福祉谋利益。因此,我们要始终把“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廉洁司法,艰苦奋斗,尽职尽责,鞠躬尽瘁,真心诚意为党、为人民审好每一个案件。
一、要树立正确对待奉献和索取的价值观。法官应树立为社会作贡献的贡献观,树立思想言行合科道德标准的道德观,不索取非法式,违背道德的利益;不索取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物;不收不义之财。
二、要树立个人利益的满足必须以社会利益的维护为前提的人生观。不廉不洁法官在个人追求上总是以个人价值为核心,追求个人需要利益的满足,而置社会人民群众利益于不顾,颠倒了个人和社会关系,不顾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廉洁司法教育活动中,加强法官社会价值导向,集体主义价值导向,才能抑制和克服法官不廉洁现象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