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17:08作者:三水老师
一是把“两个责任”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制定民委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定位,明确具体分工,明确详细任务,落实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市纪委派驻联合纪检二组的工作,加强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二是不断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定。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一系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转变作风的规定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改进作风的制度建设,使之更加贴近中央精神,符合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有利于推动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结合起来,按照活动制定的“两方案一计划”和整改措施,做到经常性的“回头看”。四是加强党建工作的落实。不断规范和强化我委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责任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
2016年深化两个责任持续改进作风心得体会2
为把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与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盐边纪委对各乡(镇)、部门(单位)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厘清责任,齐抓共管,协调推进。
一是落实好党委(组)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党委(组)书记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拿在手上,每季度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每年向上级纪委、组织部门述责述廉。
二是落实好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聚焦主业,明确主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根本上把监督责任履行好,解决好不好管,不愿管,不敢管的问题。每月检查各项制度规定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每季度向党委(组)报告工作情况,每年向党委(组)、上级纪委、组织部门述责述廉。2014年起,中层干部向纪检部门述责述廉。
三是落实好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和领导责任。班子成员每季度检查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向党委(组)汇报工作情况,解决好班子成员只管业务,不管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每年向党委(组)和上级纪委、组织部门述责述廉。
通过落实党委(组)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格局。
2016年深化两个责任持续改进作风心得体会3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纪委的正确领导和支持指导下,我局将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狠抓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我局在今年市纪委委员质询评议测评中取得了唯一全票满意通过的好成绩,局纪检组、监察室在年度考核中被市纪委评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