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30 13:21作者:李一老师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已经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一个新高度,要求全党必须深刻认识腐败导致人亡政息的历史教训,下大力气解决消极腐败问题,并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党现阶段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委是本地区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必须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是党内执纪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履行好监督职责。两个责任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和源头,把两个责任落到了实处,就是牵住了牛鼻子,必将为反腐败增加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我们每个党员都很清楚,这样明确提出党委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从《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提出的全面领导责任,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主体责任,内涵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和发展,更加明确了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也就是说,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不仅要进行领导,而且还要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否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现在,有个别党委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分内之事,开个会、讲个话就万事大吉了;有的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放任一些党员干部滑向腐败深渊;有的领导只表态、不行动,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带头搞腐败。面对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如果党委还在装糊涂、当好人,还不认认真真去抓,那这个党委还抓什么去?
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常研究、常部署,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对党风廉政建设责无旁贷,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过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有的纪委承担了很多本该由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承担的任务,出现了越位、缺位、错位、不到位的现象。明确并落实好纪委的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才能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
同时,为防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流于形式,防止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必须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对每一个问题都要分清党委负什么责任、纪委负什么责任、有关部门负什么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只要有责任,都必须严格追究,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