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12:05作者:才子老师
【第2篇】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上强调,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中央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在全党最高领导机关以大会报告方式再次重申,必将引起全党上下的高度重视,对全党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最近,省委、市委、县委发出通知,要求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对照中央的要求,深入学习,自检自查,努力实践,感触颇深。
为民,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把为民造福作为从政的基本准则和不懈追求,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无论是开展调研、制定政策,还是部署工作、解决问题,都要切实把人民群众是否高兴、是否满意、是否答应,作为根本检验标准来衡量。党校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委的一个重要部门”。我们要始终把“党校姓党”作为办学之魂、立校之本,贯穿于党校工作各方面。作为学校,党校承担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党员领导干部的特殊职能;作为部门,它又担负着加强党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因此,党校要在全县总体工作大局中当好配角,力争有位;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当好主角,力争有为。
具体地说,当前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几项为民服务工作:
1、农村机关党员理论武装的主阵地。县委党校要把宣传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作为首任,充分发挥它的主阵地功能。党校教师要及时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农村进行宣讲党的十八大、中央全会,全国、省市“两会”精神。宣讲中,要围绕县情,结合县两会精神,有针对性的为党员干部解读会议精神。
2、组织开展调研、成为全县社科工作的主力军。《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指出:党校科研工作,要“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为提高党校教学质量服务,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服务”。党校应该成为社科工作的阵地,就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进行理论思考,组织教师或者参加人大、政协和各部门的调研,收集意见建议,撰写理论文章、组织研讨交流,并指导、评选论文,参与县委办、宣传部的理论刊物的编写,汇编一些有价值的论文,提交有关部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