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4 18:19作者:王新老师
【篇2】
《准则》和《条例》的修订,为各级党委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就是不断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因此,我们全体党员,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应该带头认真学习贯彻,并坚决遵守执行,“刻印于心落实于行”,立德修身、为官用权、干事创业,为广大农村党员做好榜样,指明正确方向。
一、基层纪委必须发挥带头作用,做学习贯彻《条例》的表率
学习贯彻,首先是学。《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打铁全靠自身硬,执纪者先学纪,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党员的党员(或干部),要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些,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内涵要义,学深悟透精髓,使《准则》和《条例》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自觉担负起维护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的监督责任。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学深学透,才能入脑入心,把《准则》和《条例》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利器;同时也才能更好的掌握执纪尺度,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正人者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在严守党纪远离纪律红线,以《条例》为镜,树立“规”的意思,带头遵守条规,不心存侥幸,不有恃无恐,不以身试法;用《准则》的要求约束自己的言行,树立“德”的标杆,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当严以用权、廉洁从政的表率,从而以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的实际行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基层纪委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位,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
从对象来讲,党纪是对党组织和党员确立的言行标尺,国法是面向公民的行为底线,党的纪律和规矩本来就严于国家法律。党员干部对自身的要求本就应该高于普通群众。从目的来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国家的角度而言是要依法治国,从政党的角度而言是要依规治党。靠法律惩治贪渎腐败的极少数,靠党纪管住党员干部的大多数,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辩证地看,只有坚持纪法分开,才能使党规党纪与国家法律既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又配套联动、相得益彰,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合力;只有坚持纪在法前,才能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只有坚持纪严于法,才能唤醒全党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再就是,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说说”、“写写”、“挂挂”;决不能“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因此,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始终把讲政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针对当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存在的问题,拿出实招、硬招、狠招,将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