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4 18:18作者:王华老师
二是严于律己,做干净的好干部。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准则》和《条例》发布的关键更在于贯彻落实,在于落地生根。因此,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重大政治任务,自觉践行《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认真遵守《条例》“六大纪律”,特别要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决贯彻执行,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规定办事,用《准则》和《条例》规范言行、指导工作,确保《准则》和《条例》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廉洁自律、清白干净的好干部。
三是履职尽责,做担当的好干部。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群众的力量犹如汪洋大海。因此,我们要勤于自省,严于自我批评,对照检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时时刻刻不忘记自己的身份,给自己敲警钟,自重自励,摒弃“关起门来无人知晓”的侥幸思想,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同时,要坚持出于公心干事、客观公正待人,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咬咬耳朵、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甚至“大喝一声、猛击一拳”,对违反《准则》和《条例》规定的认真负责地向党揭发、检举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做敢于担当、责任过顶的好干部。
纪律靠执行,规矩靠遵从。《准则》和《条例》既明确了崇德向善的高标准,又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需要我们加强党性修养,增强自律意识,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既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又守住党的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