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6 17:42作者:王华老师
做到“三严三实”,打造过硬队伍,必须发挥好人民监督作用。依法接受监督是审判权规范公正运行的重要保证,是解决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的重要途径。人民法官要正确认识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意义,逐步将外在的监督行为变为自觉接受监督的行动,从而习惯于在监督之下行使审判权。在自觉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无处不在的强大监督力量。要健全全方位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机制,建立信件、网络等群众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和群众评议制度,努力实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要为人民群众监督提供便利,推进公开司法、阳光审判,加快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要创新和完善各种监督渠道,在运用传统的举报信箱、热线电话等形式的同时,充分运用短信、网站、微博等监督形式,全时段监督法官行为,促使法官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审判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