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4 12:08作者:王新老师
二、“治病树、拔烂树”须法治“刮骨疗毒”
近年来,随着“六五”普法工作的推行,公众的法治意识越来越强,民主参政热情越来越高,而信息网络等新兴媒体的兴盛,也为网络监督、群众监督提供了便利,这些均为法治反腐创造了有利条件。所以,法治反腐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反腐,走法治化反腐败之路,是一项重要、必要、迫切的反腐道路。
一是用制度铲除腐败土壤。“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要彻底铲除病树、烂树,还需以制度保障反腐机制运行,依法反腐、制度反腐,让反腐败进入法治轨道。从体制、机制、制度“三位一体”的结合上,把反腐败的关口前移,通过制度创新实现“治本”,就要在拍苍蝇打老虎,让官员“不敢腐”的同时,建立令官员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愿腐”的制约监督机制,才能让反腐抓铁有痕、玉汝于成。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用制度固化责任范围,用制度规范履责行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制度推进责任行动,用制度保障责任落实,非常重要,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笼子必须是无缝无缺口和牢固不可摧的。制度的每个规定都必须是高压线,换句话说,制度必须是铁打的,不能够是纸糊的、泥捏的。
二是牢牢把握“两个责任”。要实现反腐败斗争“治病树、拔烂树”,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必须集聚人民的力量,落实“两个责任”。从执政和监督上下功夫,牢牢把握“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让作风建设之路越走越畅。履行主体责任,重在强化领导、表率带头,既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又要不断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好组织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选好用好干部、加强责任追究等职责。执行监督责任,重在找准定位、职能回归。既要理清自己的职能定位,突出主业,把工作重心转到对监督对象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监督上来,又要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行使权力的监督,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严肃执纪、及时问责、严格把关。
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十八大以来,一批涉嫌违法犯罪的省部级高官的纷纷落马,凸显了依法治国的理念,尤其是周永康等案件被移送司法机关并提起公诉,表明了中央坚决维护法律尊严的决心,彰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制的严肃性和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