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9 23:33作者:李一老师
从不敢到不能,“六权治本”让干部自戴“紧箍咒”接受监督
“‘六权治本’本质上就是用制度约束权力和用权行为。当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密、权力运行流程都置于阳光下、所有用权行为受到各界监督时,我们的工作更好干了,避免了更多的人为干扰。”省交通运输厅建管处处长李贵顺非常支持“六权治本”。
以道路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例,李贵顺说,通过制度优化和流程再造,找人托关系现象几乎没有了。因为找人也没用,制度卡死了,流程公开了,过程留痕了,我们最大限度地挤压了权力寻租的空间,制度让干部“不能腐”。
制度,以前并非没有,但是,是否管用有效?是对上行制度的照搬还是切合实际可操作?执行力够不够强?采访中,一位干部表示,一些部门和地方,更多时候“一把手”就是制度,这也是山西政治生态出现严重问题的原因之一。
针对这些问题,在推行“六权治本”时,不少地方对制度进行了大起底,依据法律条例、参照现实情况,逐一审查,该废止的一律废止,该修改的适时修改,该制定的重新制定。同时,行政权力部门全面梳理出“三清单”、编制出“两图示”,将权力的模板公开晒出来。省运管局局长杨吉平说,“六权治本”是省委着眼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对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的重大部署。从推进情况看,“六权治本”真正做到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