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9 23:31作者:三水老师
(六)严惩滥用权力,就是“严”字当头,依法依纪严厉查处各种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官商勾结、买官卖官、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惩处到位,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私利的工具,决不能让制度和党纪国法成为“稻草人”、“橡皮筋”。一要坚决查处腐败案件。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决有力地惩处腐败,“权力出笼子,人就进笼子”,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狠刹“四风”,努力形成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二要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巡视工作的“尖兵”和“利剑”作用,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紧紧围绕“四个着力”,突出发现问题,达到让人“望而生畏”、“望而却步”的震慑效果。三要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重点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实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责、违法必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