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4 19:25作者:王华老师
要重视《准则》高标准的正面引领作用。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覆盖开展学习宣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广大干部职工知晓内容,领会精神,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
要牵住“牛鼻子”,以纪律建设促进税收事业发展。各单位党组要把学习落实两项法规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与税收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坚持一级抓一级,把压力传导到最末梢,确保纪律规矩执行到位。各级领导干部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学深悟透、言行规范、敢于担当、树立形象,带领全体国税人员守纪律讲规矩,为完成各项税收任务提供有力政治支撑。
要把《准则》、《条例》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最严的党纪更需要最严的执行。纪检监察部门要压实监督责任,以两项法规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遵循,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把党的纪律深深刻印在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