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0 11:32作者:三水老师
三、把牢宗旨意识关,树立“为民情怀”
“严以修身”,既是一个认识问题,也是一个实践过程,关键在于知行合一。怎么“行”,归根结底就是为了百姓福祉。国以民为本、党以民为基,这是一条永恒不变的真理。共产党员想问题、干工作、办事情,只有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一个共产党员,与群众的距离远了,就是与党拉开了距离;为人民服务弱化了,就是党的意识淡化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为民情怀”,主动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让群众受益、让群众满意,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
一是要把群众意愿作为“第一信号”。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是密切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如果我们对群众的呼声和意愿敷衍塞责甚至漠然无视,党的形象就会受到损害,政府的诚信度就会降低。为此,我们党员干部一定要知民之所思、察民之所虑,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和切实可行的办法,为人民群众倾诉心声、表达意愿、反映情况提供平台,确保“第一信号”源源不断。
二是要把服务群众作为“第一职责”。作为一名zd系统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想问题、办事情,坚持执法为民、司法为民,着力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要以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和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优化诉讼领域服务,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依法平等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要组织开展“平安乌兰察布”系列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要畅通诉讼渠道,指导各级zd机关完善巡回办案、窗口办事、网上服务等司法便民措施,创新社会治理,不断提升服务基层群众、解决基层问题、维护基层治安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要把群众评价作为衡量工作的“第一尺度”。共产党员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群众的评价,自然就成了衡量我们工作的“第一尺度”。要充分发挥“第一尺度”的作用,就必须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落实。“德莫高于爱民、行莫高于利民”,我们党员干部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各项工作、各个环节中都要体察民情、了解民意,诚心诚意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修身没有终点,修身永远在路上。要从大处着眼,立志高远,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正自己、完善自己、提高自己;要从小处着手,从生活、工作中的小事做起,从具体的工作做起,积小善为大善;要勤于自警、自省、自励,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严格要求自己;要实事求是、敢于担当、真抓实干,在谋事创业上下功夫,以严实的作风把各项工作做好,为打造祖国北部边疆这道亮丽风景线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