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1:46作者:才子老师
二、进一步确保学法成效。
学法是用法的条件。虽然这些年来,我们公务员系统普法宣传学习获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我们的政府机关特别是在基层,相当数目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还比较突出,并直接消极地作用在实际工作上。造成这类现象的缘由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一些地方公务员学法环节存在情势主义不无关系。在因制度弱化致使的上无压力下无动力的情况下,部份公务员提不起学法的精神和用法的自觉性。这就致使部份公务员法律素质不高,行政活动缺少科学性、严谨性和正当性。因此,在将来的学法用法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情势、充实内容、健全机制、强化培训、严厉考核,真正进步广至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
当前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呈急剧上升态势,分化了政府在发展经济为主线上的大量精力。以上一方面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另外一方面也反映出没有严格执法或依法行政酿成的新题目新矛盾逐渐显现。这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假如我们不严格依法行政,就有可能积累新的社会题目和矛盾,给接下来的工作增加阻力,从而阻碍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现在,依法治国观念深进人心的局面来之不容易,公务员队伍作为提倡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更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时刻依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令人民赋予的权利。特别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门难点题目,认真解决这些题目,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在经济体制深入变革、社会结构深入变动、利益格式深入调剂、思想观念深入变化的背景下,一旦“法治精神”在人民群众心中被破坏,就很难修复。另外,我们也要在制度上完善,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制,实行领导干部问责机制。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动身,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了学法用法的和谐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