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2 19:27作者:李一老师
范文二
同样为官一任,掌权一方,为什么有的人离任多年之后,所作所为仍被群众津津乐道、念念不忘;有的人却如过眼云烟,给老百姓留下的印象是“没干什么事”;还有的人利令智昏,从权力高处跌落下来?答案很明确:勤政廉洁,严以用权,才能赢得人民群众衷心的拥护和支持。
“三严三实”中,严以用权是关键。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各级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或大或小的权力,“修身”和“律己”主要是为了用好权,谋事实不实、创业实不实、做人实不实也主要看怎样用权。如何做到“严以用权”?正如市委书记刘晓鸣在讲专题党课时所说:要坚持百姓为重,心怀“举头三尺有神明”的敬畏。
严以用权,要常怀公仆之心,坚持用权为民。“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一句俗语道出了为政用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民。省委书记李鸿忠告诫我们,“公权谋私、公器私用,即为盗贼。我们作为用权者,是人民雇佣我们,我们就是领佣金。廉而用权是本义,不是高要求。”干部必须把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作为树立正确权力观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前不久,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的典型案件,大快人心。古往今来,“庸懒散”都是腐败的表征,新时期同样为党的作风建设所不能容忍。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决不能做不敢作为的庸官、不愿作为的懒官和无所作为的昏官。
严以用权,要常怀清廉之心,坚持用权为公。公生明、廉生威。用权为“公”还是为“私”,向来是区别当“公仆”与做“老爷”的分水岭,鉴别清官与赃官的试金石。官越大、权越多,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越应该做出成绩。为官只要用权为公,就会得到人民的称赞和尊重;否则,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就会让群众不耻和诟病。
严以用权,要常怀敬畏之心,坚持用权有规。权力如流水,在沟渠之内奔涌,可灌溉田地、运输货物;倘若破堤决坝,则将淹田毁屋,破坏力巨大。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要将政府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让“笼子”通上“高压电”。领导干部没有法外之权,有权也不能任性。用权谋私,首先是不合法,其次是不道德,最后是不安全,坏事业、害社会,也害自己。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时刻牢记职权法定,依法合规行使权力,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时刻警示和告诫自己,只有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才能担负起执政为民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