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9 11:00作者:王新老师
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是一个空洞口号,而是一个重大政治原则,要靠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具体而实际地予以落实。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全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中央的政令多数是以上级决定的形式向下贯彻的,不能把中央和上级的部署割裂开来,变成口头上原则上拥护中央和上级的决定,在具体工作中不贯彻执行或者打折扣执行。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和上级的精神为前提。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搞变通。《党章》规定,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必须坚决执行,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是,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强化纪律和规矩的执行。一是铁面执纪。在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面前,各级党组织要立场坚定,态度鲜明,敢抓敢管,有纪必执,执纪必严,决不能听之任之、置身事外,决不能语焉不详、闪烁其词。二是压实责任。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主要责任包括两点:一个是教育引导责任。另一个是监督执纪责任。各级纪检机关的责任主要是,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敢抓敢管,坚决改变执行纪律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失之于松的状况,努力在全党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我们要始终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讲纪律,守规矩,确保忠诚,干净,担当,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为建设新福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