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4 10:12作者:李一老师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要充分运用第一批活动经验,紧紧扭住反对“四风”,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把改进作风成效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总书记特别强调,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但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纠正“四风”不坚持不足以深化,不深化也无以坚持;要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主题,在全党掀起了纠正党员干部“四风”问题的热潮,并取得了显著成绩,如公款吃喝之风得到了有效遏制,公车私用等浪费现象急剧减少,广大党员干部在两节中更清正廉洁,这一切都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群众是“四风”的重要受害者,是对“四风”的实际感受最直接的人,也是对“四风”最深恶痛绝的人。要推进各项公开办事制度,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逐步实行重大决策咨询、听证、公开制度,不断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公开述职述廉述效、民意测评、民主考核、任职公示等制度,加强群众监督的力度,创造更好的监督环境。
将“四风”问题纳入干部日常监督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涉及“四风”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量化考核,并作为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在单位工作的评定上,把有无涉及“四风”问题作为“一票否决式”的量化指标。通过建立工作评议机制、群众监督机制、工作通报机制、目标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把“四风”问题纳入常态化、制度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