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30 11:44作者:李一老师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都要切实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意识,强化敢于担当、勇于担责的历史使命意识,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起当作硬指标、硬任务来落实,严肃责任追究,促进公正廉洁过硬队伍建设。
坚持守土有责,落实主体责任。党委(党组)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要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最突出的大事要事来抓,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统揽工作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做好建立健全主体责任体系、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和源头防腐、选好用好干部等工作,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经常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全面掌握本单位、本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履行主体责任“不甩手”;班子成员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履行分管责任“不缩手”;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制订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做到履行具体责任“不放手”。自觉做到在安排工作时首先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检查工作时首先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情况,在总结工作时首先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责任就担当到哪里。
聚焦主责主业,落实监督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守好“主阵地”,突出监督主业,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纪委的职责是党章赋予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主要责任就是六个字“监督、执纪、问责”。既不能越疱代俎,以纪委的监督责任干扰党委的领导地位;也不能缺位失责,以党委的主体责任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只有纪委的监督责任得到充分发挥,才能保证领导干部认真履职尽责,促进党委主体责任的有效履行。一方面,结合工作实际超前谋划,及时研究提出反腐倡廉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和工作重点,报请党委决策实施。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不断完善考核办法、改进考核方式,推动各级党组织充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反腐倡廉中发挥带头作用。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围绕整体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和惩处等各项工作,细化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要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干部抓早抓小正作风。通过思想引导,给广大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及时遏制住一些人搞“四风”的冲动;坚持从小事抓起、从具体问题做起,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祸。抓住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的关键节点,确保原则不能丢、底线不能破、红线不能踩。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因责任未落实,作风漂浮以致误事坏事,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和震慑力。推进“三转”当“三员”。转职能当好“督查员”。围绕主线、突出主业、强化主责,更加科学有效地协助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转方式当好“清障员”。摒弃惯性思维和传统模式,进一步改进和优化案件查办工作的方式方法。着力提高办案效率,对腐败行为早发现、早处置,防止“苍蝇”养成“老虎”、小案变成大案。抓好预防治本工作,督促各单位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控,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防范、早化解,最大限度遏制腐败现象蔓延。转作风当好“示范员”。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认真履职尽责,敢于揭短亮丑,敢于在腐败现象面前亮剑,敢于在困难问题面前碰硬,敢于对不正之风进行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