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9 00:21作者:李天扬老师
要做到“纪”在“法”前。“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是我们党执纪的一个重要原则。严肃纪律就是治本之策,要让每一名党员知道,动辄得咎,违纪就查。监督执纪必须坚守纪律的前沿,听到情况反映就要去问,违犯党的纪律就要惩处,而不能退居法律的底线,对违犯纪律的人和事不去管、不追究。
要创新方式方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纪委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纪律审查工作要自觉服务、服从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和任务,着眼于管住大多数,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不能简单地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处理少数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党员干部。对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要立足当前,高压遏制、重拳出击;对一般违纪的党员干部,要着眼长远,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红红脸、出出汗,扯扯袖子、咬咬耳朵,使警示谈话、纪律诫勉成为我们的重要工作方法,使日常监督执纪成为常态,使纪律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切实担负起纪委从严治党的责任。